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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6日上午,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梅州市梅江区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。庭审现场,没有高高在上的审判台,也没有被围起的被告席,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椭圆的会议桌,审判员、人民陪审员、公诉人、被告人等同坐一桌,这是梅江法院在新审判法庭的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。
去年5月至9月,被告人小王(化名)伙同他人,在梅州城区内通过手拉车门的方式,进入车内窃取了手机、现金等财物合计810元,犯罪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被检察机关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由于小王作案时未满18周岁,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、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,梅江法院启用“圆桌审判”少年法庭审理此案。这种庭审方式少了一些法庭的肃穆与威严,多了些司法温情和关怀,法官希望通过这种氛围来尽量感化、挽救未成年被告人。
在庭审现场,法官与检察官告知了小王此次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、严重性,然后用教育、引导的方式,循循善诱,教育小王要加强法律意识,学法守法,多结交良师益友,做一个有担当、有责任感的人。
“今天你爸爸和你哥哥都到场为你辩护,说明他们没有放弃你,也请你不要放弃你自己。”法官语重心长地说道。小王表示非常后悔,日后会吸取教训、好好做人、回报社会。
考虑到小王的坦白、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理情节,检察官提出判处小王有期徒刑七个月、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。法庭表示会充分考虑量刑建议,从教育挽救的角度作出判决。
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丘炜佳来源 | 羊城晚报·羊城派责编 | 何昱校对 | 彭继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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