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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对一起“涉卡”案件进行深挖,辗转多地,将“出租出借卡”“收贩卡”“境内组织者”等多个洗钱环节逐一击破,捣毁了一条在境内为电诈犯罪提供洗钱服务的“产业链条”,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人,行政处理13人,追回7万元现金赃款,扣押涉案手机、银行卡70余个。
今年5月中旬,武功县公安局长宁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条“涉卡”线索:辖区居民葛某某名下银行卡涉嫌转移违法诈骗资金。经侦查,葛某某名下三张银行卡的涉案资金共计40余万元。
根据葛某某的供述,民警察觉该案背后有一个隐藏极深、组织严密、长期在本地区活动的地下洗钱团伙,于是第一时间将这一情况汇报至局领导,县局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抽调刑警大队、长宁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,为避免更多群众上当受骗,要求对该案进行深挖扩线,将该团伙连根拔起,并全力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。
经深挖,专案组民警先后在咸阳、兴平将葛某某的上线李某某、刘某抓获。随着案件的进一步侦办,办案民警很快掌握了一个以王某某、刘某为首,深藏在陕西关中一带,帮助境外电诈犯罪集团转移诈骗所得的洗钱犯罪团伙的基本信息。
随即,专案组民警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研判,逐渐揭开该犯罪团伙的神秘面纱,基本掌握了该团伙的层级架构和人员分工,确定了该犯罪团伙的成员身份,抓捕条件已经成熟。随后专案组民警分成多个抓捕小组,先后奔赴西安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等地,将该团伙组织者王某某抓获,并相继将冯某某、雷某某等27名成员悉数抓获,查获涉案手机20余部、涉案银行卡50余张。
现已查明,境外诈骗分子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远程组织联络境内以王某某、刘某为首的“洗钱”团伙,以线下取现、线上虚拟货币交易、虚假网络购物平台等方式为境外诈骗集团转移诈骗资金,受害群众遍及陕西、山东、甘肃、河北、吉林、江苏、北京、广西、福建等地,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,其中取现转移违法资金430余万元。目前,该案件已经移送审查起诉。
警方提示,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银行卡以及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信息帮助电信诈骗违法行为洗钱,属于违法行为,希望广大群众保持警惕,避免成为电信网络犯罪的“帮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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