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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今天(22日)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,初步统计,截至8月19日,北京,天津,河北,吉林,黑龙江,福建6个受灾严重地区已发放防汛救灾、灾后重建等相关贷款150.8亿元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要求,各家金融机构要高效助力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,帮助受灾群众和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,加大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力度,坚持急用先行,针对性地强化金融服务。
一是组织银行机构及时制定信贷支持政策,加大对灾区的信贷资源倾斜力度,优先保障公共设施、灾毁房屋、灾毁田块、农业设施等恢复重建资金需要。二是尽力帮助经营主体渡过难关。加强对受灾地区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以及农业、养殖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。综合采取调整还款计划、贷款展期续贷、减免服务收费、下调贷款利率等方式,助力受灾企业脱困。三是尽早对接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。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新增信贷规模、单列重点项目信贷计划、开发专项金融产品等方式,满足农田水利、排洪防涝重点项目金融服务需求,助力提高水旱灾害防范应对能力。
保险方面,截至8月19日10时,16个受灾地区保险机构收到保险报案27.24万件,估损金额100.59亿元,目前赔付预赔付案件20.82万件,赔付预赔付金额48.04亿元,赔付预赔付比例47.76%。
此外,记者还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了解到,截至8月21日,河北省银行业支持防汛救灾、灾后恢复重建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贷款17.49亿元,对受灾小微企业及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展期续贷8.49亿元。截至8月21日10时,河北省财险业接到报案11.18万件,赔付预赔付案件7.17万件,赔付预赔付件数占比64.08%。估损金额43.89亿元,赔付预赔付金额23.48亿元,赔付预赔付金额占比53.50%。河北还延长了涿州市助学贷款受理期至9月30日,以保障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、安心就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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